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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 日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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焘宇坐在车里,不免将这事情的来龙去脉在心内盘算。“泰民哥当然是不喜欢男人的”,他闭着眼,脑中混沌,“……想必是他演技太过出众的关系,使那人产生了错觉。”

他又问自己,“性别是否是可以流动的?人能不能就只是爱上一个人,而不问他是男是女?”

这问题单从嘴里面说出来,无论是语法还是语义,都实在令人感到好笑。

其实他从来不是那一类心思缜密的人,只喜欢浮光掠影地游戏人间,“可现在我是东熙了……我自顾自爱上了青马竹马的弟弟。”

表演班的老师让他们模仿大猩猩挠屁股,同初次见面的人拥抱亲吻,也试着歇斯底里地大哭一场。

他全都觉得新鲜。

“自尊心是最不重要的,如果你决定了成为一个演员。”老师的声音犹言在耳,“导演希望你成为那个人,至少那一刻,你就必须是那个人。”

他给自己一种心理上的暗示,几乎是下定决心,“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他的?究竟喜欢他什么?”

往往两个成年的人要卸下防备亲近起来,也都算一件难事。但他们俩是不同的,因为一开始就是双向的暗恋。这剧本上清清楚楚的安排令他和泰民的关系变得明确,也就不必再伤脑筋。

“我尽管喜欢他,却绝对不肯表露出一点儿心意来”,他朦胧中听见有个声音,“记住,他是这世界上唯一一个你不能爱的人。”

泰民拉开车门,惊醒了睡着了的焘宇,“哦?吵醒你了?”

“哦……”他还在愣神。

“回去的路上,你接着睡吧。”泰民沉着脸,面上仿佛并没有一点儿的倦意,焘宇问,“……你一晚上没有休息,能行吗?”

他勉强扯动嘴角笑笑,心事重重的样子,“白天我会找机会眯一会,放心”,他启动汽车,“经常锻炼身体的人总是体力要好一些。”

焘宇裹紧了身上的毯子,只露出一颗小而圆的脑袋,黑色的头发柔软服帖地耷拉着,“泰民哥,你的肌肉真不是开玩笑哦”,边说,他试探着伸手摸了一摸。

那握着方向盘的手臂肌肉紧实而有力,“哈,我想你睡得迷糊了,怎么倒胆子大起来了。”他这才觉得似乎有点儿太亲昵了,自己反而不好意思,忙缩回手去。

泰民忙道,“没什么,我一向觉得太严格的前后辈关系太刻板了些……就自在些好了。”

焘宇觉得这话实在受用,朦胧中想着,他这个人虽看着人高马大,说话做事仿佛很有气势的样子,其实是个再随和不过的人。

他被车里的暖气熏着,路途遥远,车身摇晃,不觉又懒洋洋地,眼皮打起架来。等再醒来的时候,已经是凌晨。车子停在海边,透过雾蒙蒙的车窗,可以看到远处的海面晨曦微露。

“已经是早晨了啊”,鸭蛋青的天色,温柔而忧郁地压在人的心上,泰民开门进来,他买了热咖啡递过来,“喝点热的暖暖身子吧。”

焘宇接过咖啡,轻声道谢,“我睡得太死了”,他眯着眼睛,热咖啡顺着喉咙一直流到胸腔,身体立刻复苏过来,“大家想必都还没起来呢。”

“嗯”,泰民打开音乐,恰是电台在放一首乡村民谣,缓慢而动听的吉他声,男人的嗓音温厚深情。焘宇忽然认为这一刻非常得美满,胜过许多个漫长而无味的日子。

太阳的光芒越来越无法掩盖,就在那海天交汇的地方,一片晕染的橙红,迷离而难舍地纠缠,终于,红的上了天,蓝而深的海,依然沉重地留在原地。

“托你的福,”焘宇笑起来,眼睛眯成小月牙,“今天看到了绝美的日出。”

“这次多谢你了”,他没有转头看他,想必是觉得不好意思,“我平时很少这样麻烦别人的。”

“泰民哥,你给我一种感觉,就是总是活得过于认真严肃……当然,这没有什么不好。但一个人类的力量,毕竟还是太渺小了。”

泰民显然被他说中了心事,惊愕之余,又颇感到安慰,“人们总会被我的样子欺骗,以为我是无所不能的。大约我自己从来想要保持那样的虚荣心,做什么都要拼尽全力——偏偏很多事情,不是自己努力就够了。”

“你能这么想,说明还不至于钻牛角尖。不管怎样”,他眨眨眼,“……你猜怎的,我这人嘴巴很牢的。”

泰民叫他两句话一说,心情好了许多,先笑起来。这样样貌柔美的男人,明明看起来人畜无害,年纪比自己小,可是却又有一种使人无法抗拒的力量。

差不多正是这个时候,当他们的目光不约而同被太阳的光辉所吸引,同时沉默着去欣赏日出时,都认为对方同所饰演的那个角色之间,一条神秘的红绳将彼此牵系住了——他好像就是那个人。

泰民和焘宇的第一场戏拍摄得很顺利,托赖他们有这几次独处的经历,两人的肢体接触显得十分自然。

导演承认,“开始不觉怎么,可是副cp 的化学反应非常之好。”剧组里的女工作人员们,渐渐有忍不住称赞他们俩“般配”的,泰民认为那不过是社交场合下的一种玩笑罢了,并不认真当回事。

焘宇对于耽美的文化感到兴趣,荒唐之余倒觉得那是个神奇的领域,“女孩子见到帅哥,竟可以不动心地将他让给另一个男人吗?”

有人回答,“自然一个帅哥比不上两个帅哥站在一起更加养眼。”

“只是因为这样而已吗?”焘宇觉得,说来说来,还是停留在肤浅的颜值层面,难免有点儿立不住脚,“真是闹着玩呢。”

泰民道,“其实,做文艺工作的,本身就是造梦者的角色——梦境难免失实,太真实了,仿佛又显得过于沉重。”

“所以,他们喜欢这种漫画式的轻松爱情。漂亮的、可爱的、帅气的……还有甜甜的棉花糖般的恋爱。”

“别忘了,女生对于美女的嫉妒心,那可不是开玩笑的。”灯光师插嘴道。

孔灿同他们年纪相仿,倒是渐渐和泰民、焘宇熟络起来,三人还想约着一起去过KTV,也在深夜的街头聊起过往。车瑞元自恃是前辈,一个偶像歌手已让他嗤之以鼻,更不用说泰民、焘宇这样连一部正剧都拿不出手的无名小卒了,因此面上尽管不得不疏离地表示客气,实际上总是独来独往,很不合群。

“这哥原不会接这样的剧本”,孔灿在剧中的角色非常活泼可爱,其实他本人却很精明老练,“……我听公司的人说过,因为年纪大了,还没有进过部队,似乎是经纪公司给他施压。”

泰民很少随便发表意见,只是喝着啤酒,静静听他们说,“可是这部剧本来没有什么存在感,倒是多亏车前辈的加入”,焘宇酒量一般,但是喝起酒来,并不瞻前顾后的。这时候兴致上来,脱了大衣,穿一件白色毛衣,小脸红扑扑的。

“当然,灿作为偶像歌手的人气也是不可小觑”,泰民适时地补充,未免厚此薄彼。他自然已经焘宇天性单纯、心直口快,很少注意这里面的门道。

孔灿笑着摆手,“哥这么说我真是无地自容了。”他心中苦闷,只得借酒消愁,“此刻我也是前途渺茫,不晓得拍完这部戏之后,又何去何从呢。”

泰民觉得这低迷的气氛不应当再持续下去,因而拨转了话题道,“前辈的演技是没得说。无论如何,我们难得有这样的机会可以近距离地学习。”

“怎么说呢……”焘宇托着下巴,猫咪似的歪着身子,“总觉得就像你说的,一切都很程式化。”

“程式化,教科书的级别”,孔灿问,“有什么不好呢?”

“感情”,他忽然伸手摸摸自己的胸口,“爱一个人恐怕是不能受到控制的,仿佛也没有规律可循。”

“但我们不过是在演戏。”

“但是”,他声音迟慢而清晰,“如果不是发自内心地去演绎,又怎么样使人相信,那是真正的爱呢?”

泰民转头望着他,看他那一副浑然不知的样子,知道触动自己心弦的究竟是什么。他总是,轻而易举地,攻破他的防线——在他自以为是的工作和生活的界线上,宣告他的一种存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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